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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30亿!深圳市研发自主项目开启申报!

2021-09-14 15:17:43

来源:养老协会

2021年9月8日!一个劲爆的通知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!深圳市眼睛开发资助项目开启申报了!这是深圳市科创板块补贴总金额最多也是最普惠的项目!申请受理时间:2021年9月13日- 2021年10月18日(截止至18:00)。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,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。那么今年和往年有什么不同呢?小编来告诉你!改动很大!改动很大!改动很大!重要事情说三遍!


图片

往年资助企业及资金汇总

      自2016年实施以来,2016年-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累计受理35809家企业申请,立项资助20371家企业,累计资助金额超过110亿元2017年-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累计立项资助3303家企业,累计资助金额超过13.2亿元2020年受理15706家企业申请,同比增长16%,资金预算27亿元,目前已完成第一批资助企业名单公示和资金下达,资助企业11966家,资助金额25.01亿元。同年高企培育资助预估资助企业510家,金额1.1亿元

       那么今年呢?,这一次2022年的的预算是多少?根据深圳市科创委员的财政预算,本次项目申报预算总金额30.859亿元


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预算资金测算表

研发费用金额

(X)/元

资助比例(Y)

企业数量

资助标准/万元

测算资助

金额/万元

5亿≤X

Y≤0.6%

41

300

12300

5000万≤X<5亿

0.2%<Y≤2%

448100
44800

2000万≤X<5000万

1%<Y≤2.5%

862

50

43100

300万≤X<2000万

1%<Y≤6.67%

702220140440

100万≤X<300万

3.33%<Y≤10%

6707

10

67070

50万≤X<100万的规上企业

10%<Y≤20%

88108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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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本次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

     (原企业研究开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)

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一、申请条件

  申请最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

  (一)在深圳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依法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(发证时间为2018-2020年)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;

  (二)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;

  (三)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加计扣除申报;

  (四)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0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;

  (五)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。

 二、支持强度及方式

  支持强度:结合当年度申请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,分5个档次、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。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
  支持方式:事后补助。

 三、申请内容

 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,对本市符合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,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,针对其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(以下简称研发费用)情况,予以事后补助。

 四、申请材料

  (一)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原有系统账号已停止使用,需使用“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账号进行登录(https://sticapply.sz.gov.cn)。办理人员通过“个人登录”和“法人登录”完成账号注册;科研人员进入“个人登录”模块,实名认证后,进行科研人员登记;办理人员通过路径(业务申请->市科技创新委->科技政策->高企培育资助)在线填报申请书(系统帮助手册详见附件1)。 

  (二)2020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(模板详见附件2、3)应符合以下要求:

  1.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,2018年9月9日以前成立,2018年9月9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/税务师事务所出具,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/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;

  2.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,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《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19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)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。

  (三)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(详见附件4)。


  五、受理时间及办理流程:

 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

   2021年9月13日- 2021年10月18日(截止至18:00)。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,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。

  官方:咨询电话:86329895、86329860、88125491、88125094;          

  官方:技术支持电话:86576087、86576088。

    办理流程:

  网上申报——申报系统在线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电子申请材料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协同统计、税务等部门核对数据、核查诚信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审定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发布资金下达文件——资金拨付。



特别提醒(温馨提示:)

1.原有的企业研究开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,已优化整合为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。所有企业申请通过同一路径填报。

2.申请单位自行确认,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,符合“独立执业资格,成立三年以上,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”等条件。

3.原则申请单位应当按附件2-3模板编制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。